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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现场检查对偷梁换柱行为视而不见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人气:5514 发布时间:2022-5-1

  □ 本报记者 张维

  相关部门监管形同虚设;对群众举报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敷衍应付;监管缺位,监督执法宽松软;管控不力,放任违法违规问题长期存在;工作不严不实,推进落实不到位……

  近日,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开通报了5个典型案例,诸如上述严厉的措辞出现在通报中。

  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通报典型案例旨在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明目张胆违规建设

  当地部门毫不知情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在河北督察时发现,邯郸市落实钢铁去产能工作不力,存在违规建设钢铁项目、虚假置换钢铁产能等乱象,产业结构调整落实不力,相关部门监管形同虚设。

  在国家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钢铁行业去产能明确要求下,邯郸市一些钢铁企业仍明目张胆违规建设钢铁项目。

  河北新金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钢铁)2021年拆除原2号高炉后,在未取得能评、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在原2号高炉南侧空地上违规开工新建一座1260立方米高炉,涉及产能116万吨。督察组在2月前期暗查发现,该高炉主体建筑已经完工,其他附属设施正在建设。

  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烘熔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烘熔钢铁)也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于2021年底违规开工建设一座1580立方米高炉,涉及产能137万吨。前期暗查发现,该高炉基座基本建成,热风炉已具雏形,计划2022年6月建成投产。

  对这些违规行为,当地相关部门称毫不知情。在督察组看来,这暴露出监管不到位问题。目前,这两座违规建设高炉已被拆除。

  不仅违规建设钢铁项目,新金钢铁还玩起了“偷梁换柱”,用违规项目顶替化解钢铁产能。督察组发现,2016年,新金钢铁一座450立方米高炉被纳入河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方案,应拆除退出。但新金钢铁为保留已建成投产的450立方米高炉产能,用尚未建成的600立方米高炉顶替化解产能任务,并获得奖补资金6383万元。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虽多次现场检查,但对该公司以“偷梁换柱”方式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获取国家奖补资金行为视而不见,确认其完成了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化解任务。

  督察组还发现,邯郸钢铁公司2019年违规将早应拆除的1000立方米高炉参与其老区搬迁产能置换,作为正在建设的新厂区置换产能指标来源之一,相关部门在审核时把关不严,让其蒙混过关。

  督察组指出,邯郸市推进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不力,相关部门对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审核把关不严,对企业违规建设监管不到位。

  补办手续替代整改

  取水量是笔糊涂账

  水生态资源的保护问题,在江苏和内蒙古均有发现。令人痛心的是,不断整改销号实则问题根本没有解决的现象,也在这次督察中被暴露出来。

  早在2018年第一轮督察“回头看”期间,就有群众举报反映,江苏省宿迁市豫星化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大运河岸线露天堆存大量磷石膏,并偷排废水。在场地内仍堆存数万吨磷石膏的情况下,2019年7月上报完成整改并销号。2019年11月江苏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磷石膏清运不彻底,整改销号不严不实后,宿豫区于2020年6月在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下再次上报完成整改并销号。2021年12月,督察组现场暗查发现,企业虽已停产废弃,场地内仍然露天堆存大量磷石膏及硫精砂、磷矿石等工业固废。

  直至本次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前,宿豫区才突击清运磷石膏等各类固体废物4.7万余吨,但当地清理过程中将大量磷石膏固体废物违法就地覆土掩埋。督察组指出该问题后,地方又清理出含磷石膏等固废的混合土约4万吨,对大运河水生态环境安全形成严重威胁。

  在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内蒙古时,反复整改销号又未实际解决问题也出现了。

  早在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内蒙古地下水超采严重后,鄂托克旗按要求制定治理方案并采取措施,后于2019年底上报整改销号。2021年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量已达995万立方米,是自治区下达该区域控制量512万立方米的近两倍。两年来,该区域因地下水水位严重下降被自治区有关部门红牌预警6次。2021年6月,自治区通报了棋盘井超采区“整改反弹”、水位下降严重等问题。2022年1月,鄂托克旗再次申请整改销号。但截至督察时,治理方案明确的多项节水措施未落实,地下水取水底数不清,瞒采盗采现象多发。

  此外,宿豫区在大运河滨河生态空间违规出让土地,乱堆乱放大量水淬渣等工业固废;鄂托克旗有关部门没有加强监管,而是以补办手续替代整改,辖区违法取用水数量大、问题突出,地下水取水量长期为一笔“糊涂账”等问题,都给当地的生态环境安全带来损害。

  督察组对两地提出严厉批评:宿迁市有关区(县)保护大运河生态环境不到位,建设大运河绿色生态廊道工作不坚决,对群众举报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敷衍应付,大运河宿迁段生态环境安全持续受到威胁;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区域水资源管理长期宽松软,违法取水用水问题突出,地下水超采整改目标落空,地下水水位下降严重,水生态状况堪忧。

  放任违法违规开采

  企业烟气超标排放

  违法采矿的问题依然突出,由此带来的对草原生态环境的破坏,在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西藏时被发现。

  “那曲市、色尼区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时打折扣、搞变通,违规批准有关单位无证开采。”督察组说。色尼区多个砂石料场按规定应当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但那曲市、色尼区2018年以来多次以部门文件形式变相批准上述砂石料场,未要求办理采矿许可证。此外,当地有关部门也未按规定要求这些砂石料场办理草原征占用、水土保持等手续,放任其长期非法开采,共涉及草原面积46.8万平方米。

  部分砂石开采企业长期肆意野蛮开采、越界开采、超量开采,造成环境严重破坏。中建交通建设工程(西藏)有限公司1号砂石料场未进行开挖边坡设计,对山体进行野蛮开挖作业,形成一个高差达70米的巨大垂直剖面,对后期恢复治理造成很大难度。

  督察组还发现,那曲市、色尼区对矿山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不力,部分企业履行“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责任不到位,甚至只开采不治理,对高寒草原生态造成严重破坏。例如,中建交通建设工程(西藏)有限公司1号砂石料场共计占用破坏草地面积12.1万平方米,直到此次督察进驻后才准备实施生态修复治理。现场督察发现,大量剥离废石随意堆弃在山坡上,压占破坏草地;部分剥离的草皮层随意堆放,没有做到规范养护,基本丧失移植恢复价值。

  “那曲市、色尼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力,相关部门违规批准涉草原砂石料矿产资源开采项目,放任违法违规开采砂石、破坏草原生态问题长期存在。”督察组说。

  空气污染的问题在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时被暴露出来。“‘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不严不实,同防同治短板突出,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采暖期重污染天气频发,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督察组说。

  “乌昌石”区域主要包括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局部、五家渠市和石河子市,是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重要组成部分。督察发现,“乌昌石”区域各市州对大气污染防治重视不够,紧迫感不强,相关工作推进落实不力,甚至放松要求;发改、工信等部门工作不严不实,一些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滞后。

  例如,有关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2020年“乌昌石”区域各市州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但相关市州减煤工作敷衍应付,只调度不核实,工作没有落地,煤炭消费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较大幅度增加。经核查,区域煤炭消费总量由2015年的6500万吨增加至2020年的7729万吨,削减10%的目标完全落空。

  督察发现,昌吉州阜康市放松减煤要求,仅要求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且未组织有效实施,全市煤炭消费量不降反增。部分市州落实工业炉窑综合整治要求不到位,部分工业炉窑环保治理设施简易、超标排放。

  强化应急减排,是有效减轻大气污染,防止和减少重污染天气的重要手段。督察发现,该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合理,预测预报能力薄弱。一些地方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不力,企业主体责任缺失,违法排污行为多发。

  督察还发现,一些企业烟气长期超标排放,在应急响应期间依然如故。五家渠市新业能源将约300万立方米/日含硫化氢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工艺废气,混入燃煤锅炉烟囱偷排;五家渠市鸿基焦化始终未执行焦化行业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长期超标排放,现场检查时烟气二氧化硫浓度最高超标3.6倍;昌吉州天龙矿业焙烧、煅烧等烟气中颗粒物最高超标3倍,沥青烟最高超标5倍。

  督察组指出,“乌昌石”区域相关市州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决策部署不力,区域同防同治“一盘棋”的理念树得不牢。相关部门工作不严不实,推进落实不到位。

【责编:谷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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