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系统性、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其中首次对“个人信息可携带权”作出规定,提出“个人请求将个人信息转移至其指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转移的途径”。这项权利,对生活在网络时代的人们意味着什么?快看视频了解一下吧!(沙佳仪 徐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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